一、为推动公司员工工作,进一步加强员工联络和服务,依据《北京太阳集团tyc员工会章程》和《太阳集团tyc员工会各公司分会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条例。
二、本公司员工分会全称为:太阳集团tyc员工会太阳集团tyc分会。
三、本公司员工分会是根据公司开展员工活动的需要,依据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分支机构,是公司员工会的组成部分,遵守《北京太阳集团tyc员工会章程》,接受太阳集团tyc员工会的领导。
四、本公司员工分会设理事会。理事会设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和理事等若干名。理事会一般由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副职、各主要系室负责人、教工代表、员工代表等组成。
五、公司员工分会理事会工作职责
1.讨论、决定本公司员工分会的工作方针及重大事项;审定本公司员工分会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;确定本公司理事会理事的调整和增补方案。
2.发挥公司教学、科研及专业优势,加强与员工之间的联系,开展员工之间的联谊和科技、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交流活动。
3.发挥员工在公司建设和员工培养方面的优势和作用,邀请员工为员工做专题讲座、报告,到员工所在单位开展员工社会实践活动。
4.协助公司员工会搜集、整理员工资料、校史资料和相关信息资料。
5.配合公司员工会整体工作部署,做好员工值年返校活动,同时承担公司员工返校等相关工作。
6.及时向公司员工会提供、报送相关信息,为公司员工会网站、官方微信平台提供本分会活动稿件和照片等资料。
六、公司员工分会会长职责
主持本公司员工分会理事会、员工工作会议,负责本公司员工分会全面工作。
七、公司员工分会副会长职责
协助本公司员工分会会长做好本公司员工分会理事会、员工工作会议决议的落实等工作。
八、公司员工分会秘书职责
负责本公司员工分会的日常事务等工作。
九、本公司员工分会重大事项或活动,应向公司员工会进行事前请示和事后汇报。分会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,必要时视情况召开。
十、公司员工分会按照公司员工会的章程规定按时换届。会长一般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,连任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(不超过8年),如有特殊情况,按《北京太阳集团tyc员工会章程》执行。
十一、对本公司员工分会工作条例的修改,须经本公司员工分会理事会研究通过,并报公司员工会批准备案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参照《北京太阳集团tyc员工会章程》和《太阳集团tyc员工会各公司分会管理办法》完善本公司员工分会工作条例相关内容。